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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知乎

妃弄墨 著

现代都市连载

小说《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此书充满了励志精神,主要人物分别是李延玺沈骊珠,也是实力派作者“妃弄墨”执笔书写的。简介如下:她是比着尺子养大的名门淑媛,东宫选妃宴上,太子一句叱责,她名声受毁,寄居乡下。重来一次,她定要离那薄情寡义的太子远些,没想到一顿操作猛如虎,谁曾想意外救下被人追杀重伤的太子。太子似乎已经忘记了东宫夜宴那一晚,他嬉皮笑脸一脸讨好,“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我愿娶姑娘为妻。”夭寿啊!怎么又是这位冤家?...

主角:李延玺沈骊珠   更新:2024-11-14 1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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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李延玺沈骊珠的现代都市小说《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知乎》,由网络作家“妃弄墨”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小说《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此书充满了励志精神,主要人物分别是李延玺沈骊珠,也是实力派作者“妃弄墨”执笔书写的。简介如下:她是比着尺子养大的名门淑媛,东宫选妃宴上,太子一句叱责,她名声受毁,寄居乡下。重来一次,她定要离那薄情寡义的太子远些,没想到一顿操作猛如虎,谁曾想意外救下被人追杀重伤的太子。太子似乎已经忘记了东宫夜宴那一晚,他嬉皮笑脸一脸讨好,“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我愿娶姑娘为妻。”夭寿啊!怎么又是这位冤家?...

《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知乎》精彩片段

心头的郁结解开,沈骊珠亲自照顾了他几日,给他熬药扎针,陆亭遥身体也一日日好起来。
陆夫人对骊珠顿时什么不满都没有了,恨不得立刻让陆亭遥将人娶回家,请人合了八字,选了好几个成婚的日子。
只是,最后由陆亭遥挑定了离现在最远的一个良辰吉时。
来年春日,山花烂漫时。
陆亭遥没有跟她说为什么,但沈骊珠知道,他是怕他撑不过二十岁。将成亲的日子定得迟一些,若他死了,她便不用嫁过来守寡。
沈骊珠轻轻地笑了起来。
阿遥总是这般为她着想,事事考虑周到。
所以,她愿意嫁给阿遥。
除了他,她没想过嫁给旁人。

“小姐,到了。”
浅碧扶她下车。
门房露出喜色,连忙进去禀报,“老爷太太,表小姐回来了!”
等见到舅舅舅母,沈骊珠也浅浅露出个笑来,恭敬行礼。
在外祖家,她并未受过任何薄待,舅母给她准备的闺房名叫“赏芳院”,是她母亲未嫁人前住的,就算她不常回来,也打扫得一尘不染。
沈骊珠纤手抚过妆台,不知母亲在京中怎么样了……
*
女子青衣似莲,淡纱覆面,倚小楼扶风而立,杏花落在衣裙,晕了浓墨的笔锋一勾一勒,这样一位美人儿转瞬便跃然纸上——
在这幅画快要完成的时候,李延玺倏地停下笔。
裴景澜走进来,正想禀报事情,就见太子似乎有些僵硬地站在书案前,身上气息有些暗沉。
待走近,见到那幅美人图,裴景澜有些心惊。
除了先皇后,殿下从不给谁画像。
这画中人……是那位救了殿下的沈姑娘?
裴景澜竟然觉得莫名有几分眼熟。
这时,他听见太子道:“景澜,孤也不知为何会画下这样一幅画,可能她总是在孤眼前晃……”
太子像是在跟他说,又像是在喃喃自语,“乱我心者,理应杀之,你说是不是?可她救过孤,孤不能恩将仇报……”
裴景澜隐隐心惊,唤了一声,“殿下……”
太子却抿起薄唇,命令道,“少臣,将她带回来。”
“或许带回来,孤就知道是为何了……”最后这句话,李延玺是对着自己说的。



她手里摇着团扇,一边跟楼里的姐妹说笑,一边懒懒散散地排在队尾。

鸢红今个儿心情很好,她还了施施姑娘的恩情,还得了一大笔意外之财,那可是金灿灿的金子,花娘似乎很忌惮那两位客人的身份,竟然都没有盘问她,所以金子就偷偷被她给昧下了……

咦?

鸢红妩媚的眼波流转,忽然间看见少臣的身影,心想这不是今晚牡丹阁给她赏银的那位客人吗?

完了完了,他好像朝自己走出来……

她可是记得这人是拿剑的!那剑锋利得她头发都被削掉了好几根,自然也能割破她的喉咙!

鸢红吓得花容失色,往沈骊珠身后躲,扯着她的袖子喊,“啊啊啊,阿姮姑娘救命!”

她不想死!

她还没有亲眼看着自己的闺女出嫁呢!

众目之下,少臣倒是没拔剑,走到沈骊珠面前,盯着她身后的鸢红,冷声道:“主子你看,此女果然识得阿姮姑娘。”

在外人面前,少臣不便称呼殿下,改口叫主子。

沈骊珠起身,将鸢红挡在身后,平静地道:“不知鸢红姑娘是如何得罪了二位,我替她赔个不是,请饶过她如何?”

她知道,鸢红这种女子,连良家都算不上,太子想取她性命轻而易举,只是一句话的事情。

可,鸢红也是个可怜人。

她家中还一个没有及笄的女儿。

那女孩她也见过,名叫月牙。

如果鸢红没了,月牙恐怕最终也会步入她娘的后尘,沦落至这烟花地、风月场。

她习医,治得了病,却救不了所有人。

所以,她想请太子饶了鸢红。

“既是你开口……”李延玺勾唇,声音带着点命令的意味,“少臣。”

少臣退回到李延玺身后。

其实,他倒没有想要了鸢红性命的意思,只是堂堂天翎卫首领被一个欢楼妓子给骗了,多少有些心情郁郁罢了。

不过这妓子倒是聪明——

少臣不禁看了鸢红一眼,心想,她竟然知道找全场说话最有用的人也就是阿姮姑娘救命。

他听殿下的。

而殿下……听阿姮姑娘的。

可真是找对了人。

有这样的小聪明,难怪能急中生智骗过他们。

少臣的剑是沾过鲜血的,那一眼就算没多少杀机,只是冷冽的一眼,也足够叫鸢红心惊胆颤了。

鸢红哭丧着脸,捧出一只钱袋,声音颤颤地道:“要不,奴家将赏银还给这位小官人吧……”

说完,她露出一个有些肉痛的表情。

闺女的嫁妆,又没了!

李延玺却连一个眼神都未落在鸢红以及她手中的钱袋上,道:“不必。”

太子殿下还没有小气到,赏赐出去的东西又要回来的地步。

何况,这鸢红虽然欺上瞒下,但是也确实是因为她,他才……找到了阿姮。

鸢红一听,立刻又欢喜起来,连忙道谢着将钱袋拢入袖间。



沈骊珠给鹊桥仙最后一个姑娘写下方子,轻轻落笔。

她收拾了药箱。

四下已无旁人,仿佛连鹊桥仙也随之坠入遥远而宁静的夜色里。

随着沈骊珠起身,李延玺开口道:“孤送你。”

他派人去药庐看过,那里已经许久未住人,连桌面都覆落上了一层薄灰,墙角数株金银花无人打理浇水,都已枯萎,慢慢地长起了杂草。

然而,今日下午未时,浅碧才与鸢红在金陵街上碰面通信。

她今晚就乘夜而来。

还在鹊桥仙耽误了许久。

子时已至。

金陵虽无宵禁,但此时城门已经落锁。



抱臂站在门外的少臣心里“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殿下堂堂天潢贵胄,在阿姮姑娘也就是个拎药箱的。

李延玺却并不恼,唇角甚至含着一抹笑,见沈骊珠朝自己走来,伸出手压低了声音道:“还请殿下将药箱给我,然后暂且离开。毕竟是女儿家的一些疾病,不好有男子在场。”

女子手掌雪白,似上好的美玉。

李延玺勾唇,将药箱的带子放入沈骊珠掌心,侧身离开前,在她耳边轻笑着落下一句,“孤还是第一次见阿姮这般情态,甚美。”

令他想一窥她面纱之下的真容,是否也如此动人。

他分明是在夸她。

沈骊珠的脸色却是一白。

鲜艳欲滴的血色瞬间褪了个干干净净。

她嗓音有些哑地道:

“殿下,请自重。”

然后,将他推出了门外。

盯着那扇紧闭的门,李延玺目光似震惊,似不可置信,银面之下的神色隐约崩裂。

既不解又不可思议。

孤分明是在夸她。

她到底哪里不满?

世间女子不都希望被赞誉美貌吗?



沈骊珠重重关上门,落在门扇上的手,有些颤抖,指节都透出些许苍白。

她曾因美貌“获罪”,被这个人亲口判了“死刑”,亲手划伤了自己的脸。

如今容颜有瑕,哪里算得上美丽?

李延玺的话,由她听来,不止是讽刺,更是一种铺天盖地漫上来的……羞辱。

他忘了。

忘了从前是怎样羞辱过她。

现在却又来说这种撩拨的话。

多么可笑。

沈骊珠唇角浮起的笑,似冰冷,似苦涩。

或许那根本就算不得笑,更似一种自嘲。

她闭了闭眼,压下眼底的酸涩与热意,取了药箱折回到秦施施床边。

秦施施伸出一截玉腕,搭在小药枕上,过了片刻,就见沈骊珠纤细的眉慢慢地蹙了起来。

“施施姑娘……你怀孕了。”

秦施施是清倌人。

卖艺不卖身。

怎会……

沈骊珠眼里透出几分疑问,几分惊色,心下被这个消息震惊到,将什么太子,什么李延玺的,霎时间都被她抛之脑后。

秦施施面色雪白,凄苦一笑,“我早有预料,所以让鸢红托信找你来……”

说着,她挣扎起身,这个名满金陵的花魁,眼下青丝凌乱散落在肩上,挣扎着起身,伸手紧紧握住了沈骊珠的手,如同溺水之人抓住了最后一根浮木,满目哀求之色。

“阿姮姑娘,我求你,不要将此事声张出去,然后为我开一帖……落胎药。”

秦施施低低哭泣,近乎要给沈骊珠跪下。

金陵的文人墨客以及贵族豪商追捧她,皆因她秦施施是才艺双绝的清白之身。

那些追逐她的男子多情而风流,不惜捧上千金,只为博她一笑,一顾盼回眸。

他们无一不想得到她。

但是,一旦得手,却未必珍惜。

等待她的,不是免她惊,免她苦,免她四下流离,无枝可依,而是……弃之如敝屣。

花魁娘子一旦破身,就不再奇货可居,最终会沦为接待恩客的红倌人。

何况,历代金陵花魁都是到了年纪,由花娘安排公开拍卖初夜。

一夜最高可值万金。

她怀了身孕,没让花娘赚到这个万金,必定会被打死。

打死或许还是比较体面的死法,最怕的就是被打断了手脚,卖到暗馆里去,沦落成那最下等的暗娼。

一幅帘子一条板凳就是她的卖身地,一两个铜板就是她的皮肉钱。

那真是比死了还不如。

所以,秦施施泪水盈盈,不惜跪求。


书砚继续领着她往风雪轩走。
风雪轩是陆亭遥的阁院,因为是陆家最疼爱的小公子,院子占地极广,有湖泊,有亭台,有兰花,又因为陆亭遥本身的性情,院子布置的极为风雅。
沈骊珠到的时候,只见—位青年背对着她站在庭中,明明是近夏的日子,却披着—袭薄裘,墨色长发散落在身后,袖间探出轻抚兰花的手,白得近似雪那般脆弱又漂亮,仿佛……日光—照就融化了。
不知怎的,沈骊珠心头微微收紧,连带着裙间步履都慢慢停了下来。
书砚—声,“公子,骊珠小姐到了!”
那人倏地转过身来。
容色雪白,似琉璃剔透晶莹,唯有那—抹墨眉,—抹唇红,是这张风雅谪仙般的脸上唯—的浓墨重彩。
两人阔别三四月未见,立刻重逢遥遥对视,竟然都有了—种……近卿情怯的感觉。
书砚扯了扯浅碧的衣袖,浅碧—笑,跟墨砚退下了。
小姐能再次见到二公子,就是这些时日以来最好的事情了。
“……阿遥。”沈骊珠率先开口,眸光和声音都似有着千言万语,她提着裙摆扑进陆亭遥怀里。
两人静静相拥了片刻。
沈骊珠脸贴在陆亭遥肩头,轻轻闭眼,嗅着他身上芝兰青桂般的香气,那种香气里又夹杂着—丝微微清苦的药味,像是被药物常年侵染,挥之不去。
那样的特殊。
陆亭遥精致雪白的下颌轻轻蹭了蹭怀中女子的发顶,手臂圈着她的腰身。
他披风雪白,衣摆却绣着墨色图案,跟她身上的蓝衣交织在—起。
“骊珠,你瘦了。”
沈骊珠听得陆亭遥轻轻—叹,从他怀里抬起头,眉眼弯弯地道:“阿遥,你怎么抢了我的词?”
陆亭遥指尖晶莹如雪,轻轻抚过沈骊珠额角的银色流苏,又忽地滑到她耳边,轻盈而温柔地摘下那面纱,道:“我是因病,但是骊珠你定然是没有好好吃饭。”
“不过没关系,我做了你喜欢吃的东西,书砚从门口接你过来,你到风雪轩的时候刚好可以吃上。”
陆亭遥将面纱取下后,拿在手里,牵着沈骊珠的手,带着她来到那棵琼花树下摆着的案几边上。
琼花雪白,片片晶莹,几许飘落下来。
案几上,是古董羹,还有几样鲜美可口的小菜。
都是陆亭遥亲手做的。
世人都只知道,陆家病弱的二公子,七岁成诗,十岁赋颂,文骨风雅,才情惊世,是金陵文坛都追捧的“枕玉公子”,—画可值千金。
但是鲜有人知,他除了善诗赋文作画之外,还会下厨。
因为世人推崇的是君子远庖厨。
其实,陆亭遥不止会下厨,还善木工竹编,会酿酒养兰等,都是因为年幼时体弱多病,常年卧床静养,只能看书打发时间,他看的书很杂,从诗经歌赋到古文典籍,从旅游杂记到菜谱酒方,从鲁班书到齐民要术,均有涉猎。
后来,看得多了,便忍不住动手尝试亲自做。


但,少臣跟了李延玺多年,不可能不知道他家殿下此时的心情……非常糟糕。
是从听见那婢女再次证实,沈姮姑娘嫁人了之后。
想了想,少臣笨拙地开口,安慰道,“殿下,以您的身份何愁没有美人,还是忘了沈姮姑娘吧。”
毕竟,那沈姑娘都已经嫁人了,殿下总不能强夺人妻吧。
传出去实在是有损殿下声誉。
少臣十分贴心的为自家殿下着想。
谁知,太子殿下却似笑非笑地威胁道:“你再多说一个字,就立刻从这里跳下去。”
少臣心道,不怕他轻功一绝。
太子像是知道他在想什么,淡淡补充道:“不许用轻功,给孤把骨头摔断了为止。”
少臣非常识趣地闭上了嘴巴。
殿下,您这是恼羞成怒。
少臣不吭声了,李延玺却另起了话锋,“你真的认为那婢女说的是真话?”
少臣继续不吭声。
殿下您让我闭嘴的。
李延玺道:“孤命令你回答。”
少臣这才开口,“也不尽然。她方才道出那番话时,眼睛往上移了三次,说明话里至少有三处谎言。”
“不过,她身上穿着的衣裳料子是香云纱,跟沈姮姑娘在一起时,就连沈姮姑娘穿的也只是寻常衣料,可见如今在大户人家做侍女这话不假。”
“沈姮姑娘嫁人,这一点与属下在小杏村探听得的消息,也吻合得上。”
“那金子也不假——鲜少有婢女能在身上藏有这么多银钱的。”
是么。
李延玺轻而慢地哼了声。
他想起在药庐里那段时光,阿姮虽然跟这婢女主仆相称,依他看来却更像是姐妹,他命少臣送去的金锭,阿姮分给她一半也极有可能。
至于那香云纱——
李延玺淡淡远眺,望着街下步伐慌乱走远的浅碧,修长如玉的指节扣在窗沿,“寻常大户根本不会给一个侍女穿这般好的料子。”
何况,香云纱算什么好料子。
世间最美的还要当属霓光锦,白日似裁了一段烟霞织就,美不胜收,到了夜晚在暗处则浮动出薄薄流光,似挽了一抹月华披上身。
那样珍贵美丽的锦,自然是当世罕见,列为供品。
或许……
李延玺忽地墨眸眯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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