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沈乐辉沈茜的女频言情小说《爱意消磨成烬结局+番外》,由网络作家“吧唧一笑”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3最后的结果,是沈茜吵着要回老宅,沈乐辉说去送她。我目送两人离开,心里莫名有一种沈乐辉今天不会再回来的直觉。果然,几个小时后,我收到了沈乐辉的微信消息。被老太太扣下了,要在老宅待几天。好。我没去过几次老宅,老太太不喜欢我,她觉得我主意正,心思又不纯。加上又没什么家世,对沈乐辉的事业根本没什么帮助,她便更加不喜欢我。沈乐辉被家里管烦了,他一向我行我素,不喜欢那些东西,连带着也不太喜欢老太太。可现在却能为了沈茜,在老宅待好几天,这怎么能说是不在意呢?我又想起之前在拍卖会上时那些人说的话,说沈茜是白月光终回国,说我当了七年的金丝雀也该腾地方了。沈乐辉,我该腾地方了吗?三天后,沈乐辉满脸疲惫地回家,一直睡到晚上,看起来累得不行。先是跟我解释...
《爱意消磨成烬结局+番外》精彩片段
3最后的结果,是沈茜吵着要回老宅,沈乐辉说去送她。
我目送两人离开,心里莫名有一种沈乐辉今天不会再回来的直觉。
果然,几个小时后,我收到了沈乐辉的微信消息。
被老太太扣下了,要在老宅待几天。
好。
我没去过几次老宅,老太太不喜欢我,她觉得我主意正,心思又不纯。
加上又没什么家世,对沈乐辉的事业根本没什么帮助,她便更加不喜欢我。
沈乐辉被家里管烦了,他一向我行我素,不喜欢那些东西,连带着也不太喜欢老太太。
可现在却能为了沈茜,在老宅待好几天,这怎么能说是不在意呢?
我又想起之前在拍卖会上时那些人说的话,说沈茜是白月光终回国,说我当了七年的金丝雀也该腾地方了。
沈乐辉,我该腾地方了吗?
三天后,沈乐辉满脸疲惫地回家,一直睡到晚上,看起来累得不行。
先是跟我解释,老太太身体不太好,临时生病,一连折腾了几天,所以才在那边耽搁了。
又夸我体贴懂事,还是你好,从来不会拿小事来烦我。
不像茜茜,二十好几的人了还像个小孩子。
一天吵吵闹闹的,真让人头疼……我想说那是因为你在意她,却最终没有开口,只是默默走了过去,帮他按摩太阳穴。
像以前那样。
明天我记得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但有个大单子要签,可能没时间陪你过了,下次再补上吧。
我嘴上答着好,心里却想着书桌上的纪念日行程单,看来又得放回抽屉里落灰了。
第二天,沈乐辉穿着我给他准备好的西装,带着我一起去公司面见合作商。
几番争取,眼看着马上就要敲定合同,沈乐辉的手机响了,上面是沈茜的名字。
我看着对面客户一脸被打扰的不悦,小声提醒,先签字吧,等会儿再接!
可沈乐辉还是接了,并且立马起身就要走,
沈茜生病了,没人照顾,我去看看。
沈茜,沈茜,沈茜,沈茜就那么重要吗?
她人在老宅,生病了自然有家庭医生,又怎么可能会没人照顾?
只怕是,生的不是身体的病,而是心里的病……沈乐辉走后,单子自然告吹,可让我难受的根本不是这没有签上的大单子,而是沈乐辉对我和沈茜的态度。
我深夜买醉,却被人拍到照片,上了娱乐头条,跟沈乐辉和沈茜一起。
8说完我就走了,总不能因为他耽误我上班的正事。
我前脚刚进店里换好衣服,沈乐辉后脚就跟了进来,手上的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手机。
他直接对着店里的二维码,扫了5000,大手一挥,你们店里今天的咖啡,我都要了。
店长出来,看着沈乐辉一脸为难。
我知道在店里已经待不下去了,就又请了假。
沈乐辉还是这么我行我素,也还是这么霸道不讲理,好像金钱对他来说,是万能的。
很庆幸,这5000块,消磨掉了我对沈乐辉的最后一丝感情。
也再次让我想起了我们的初遇。
沈乐辉其实是个花花公子,换女朋友的速度就像是在换衣服。
短则两天,慢则一个月,从来没人在他身边超过半年。
他是在学校遇见我的,作为赞助商,他出席我们学校的颁奖典礼。
典礼完了之后,他找到我说要包养我,开口就是两百万。
现在看来,他还真是一点没变。
一样的阔绰,一样的目中无人。
那时我明确拒绝了他,甚至骂了他一顿。
但后来,爸爸出了车祸,妈妈也生了重病,我根本凑不出高昂的手术费。
无奈之下,我找到沈乐辉,成了别人口中的金丝雀。
可他从来没有想过,我到底是为什么会在他身边待这么多年。
七年啊,难道就因为他的钱?
我没再管他,径直回了住的地方。
可我没想到,沈乐辉这次居然这么坚持。
以前,都是我追着他跑,我热情似火,他风轻云淡,冷漠至极。
现在,我俩的角色却像是颠倒了。
我却觉得很烦,很窒息。
因为不光是我,我身边的人也受到了影响。
在我还没能找到什么好办法摆脱沈乐辉的时候,沈茜却找来了。
就算是刚做完手术不久还在恢复期,她也还是要来找沈乐辉。
发现沈乐辉并不是来这边出差而是来找我的时候,她爆发了,直接在街上开骂。
何予曦你怎么这么不要脸啊?
说一套做一套!
说要跟哥哥离婚,还签了离婚协议,但背地里却这么不知廉耻。
一边跟别的男人不清不楚,一边又要来勾引哥哥。
沈乐辉像是忍无可忍,居然将沈茜狠狠骂了一顿。
可他脸上的不耐烦终于在沈茜捂着胸口喊疼的时候变成了慌张,我早就已经受够了这两人的戏码,所以看都没看就走了。
沈乐辉还想着挽留我,却被沈茜拖住了脚步,最终还是没有追上来。
我本以为这次之后,沈乐辉会带着沈茜回去,可没过几天沈乐辉又开始骚扰我,比之前更离谱。
他开始给我买衣服,买各种首饰和包包,企图用金钱打动我,完全将我当成一个拜金女。
也许在他的世界观里,没什么是金钱拿不下的。
七年前的我能,现在的我也肯定可以。
当了沈乐辉七年的金丝雀,所有人包括我自己都觉得他身边的人会一直是我。
直到沈茜回国,我才知道自己错得有多离谱。
她随口一句喜欢,沈乐辉就能挥金如土拍下蓝宝石送她。
一个电话,就让沈乐辉丢下上亿的单子开车去照顾生病的她。
一个不喜嫌恶的眼神,沈乐辉就让我不要在她面前出现。
我明白在这部戏里,自己该退场了。
于是留下离婚协议走了,没有带走任何东西。
可沈乐辉却发了疯似的找我,每见到一个身形像我的人就问人家叫不叫何予曦。
1当我挽着沈乐辉的手出现在慈善拍卖会的时候,所有人朝我望过来的眼神有艳羡,有嫉妒。
拍卖会的负责人走过来接过邀请函,顺嘴夸了句般配。
有何小姐这么一位贤内助在身边,沈总还真是让人羡慕啊。
沈乐辉搂过我的腰,一个吻就落在我脸上,是啊,我的荣幸,你要是羡慕,就赶紧自己去找一个。
没等其他人想上来跟沈乐辉套个近乎,拍卖会就开始了。
拍品一件件地被呈上来,其他人轮番叫价,一时间,现场氛围热闹非常。
又能展示自己的财力,又能博个好名声,这些有钱人似乎对这种活动很是热衷。
见我一直都没有举牌叫价,沈乐辉靠近我,看见喜欢的就拍啊,就当是为慈善事业做贡献了。
我点了点头,刚好呈上来一个胸针,设计独特,异常抢眼,很配沈乐辉张扬的性格。
转头正准备问他觉得这枚胸针怎么样,沈乐辉的助理林术走进了包厢,然后靠近沈乐辉耳边说了句什么。
我看到沈乐辉的脸色有了变化,甚至立马起身,只匆匆留下一句喜欢就买便走了,也没跟我说去哪里。
那枚胸针被我以100万拍下,后面的拍品我却没什么心思再看,因为沈乐辉再没回包厢。
有些担心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我拿出手机已经开始拨号,就听见台上拍卖官小姐和缓却难掩激动的声音:恭喜沈乐辉沈总以5000万的价格拍下本场拍卖会的最后一件拍品——海南之心。
我松了口气,没出事就行。
拍品已经拍完,我起身走出包厢来到外面的大厅走廊。
一位不是很眼熟的夫人走过来靠近我,语气酸酸:你说这人和人是不一样啊,沈总为博美人一笑花这么大价钱,何小姐今晚还真是出尽了风头。
我笑笑不说话,可心里不可否认是高兴的。
怪不得不回包厢,应该是想给我一个惊喜,我怀着期待的心情等待着。
结果等来了中央大屏幕上公布的名单,上面明明白白出示着拍品购买者和赠予对象的名字,海南之心后面写着沈乐辉和沈茜。
原来不是送给我的,周围所有人看我的目光都带着嘲笑和怜悯,夹杂着几句隐约不过是个情人到底只是金丝雀,上不得台面的议论。
我其实并没有想起沈茜是谁,只因为这个姓才多看了两眼这个名字,直到之前那位夫人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原来是送给人家白月光的啊,我说呢,谁愿意为自己的情人花这么多的钱啊。
原来是她,沈茜,沈家收养的孩子,沈乐辉的妹妹。
听说两人的关系一直很好,沈乐辉这么一个脾气不太好的人也愿意宠着自家妹妹,但却不知道为什么会在几年前将沈茜送出国。
至于白月光,是说他们两人其实彼此互相喜欢,但碍于身份和外界的眼光,不能在一起,但沈乐辉心里是一直有沈茜的。
我本来觉得以沈乐辉想要什么就一定要得到的性子,这种传言不可信。
可我看着大屏幕上,我跟沈茜名字后面跟着的数字,一个100万,一个5000万。
又觉得,也许传言不是空穴来风。
这时,正对着包厢门打开,沈乐辉带着沈茜从包厢出来。
10所以高远辰和店长就待在原来的小镇,只有我一个人来到了这里。
听高远辰说,沈乐辉因为最后还是没能找到我的尸体生了好大的气,沈茜闹着不回去就直接把人抓走了。
把人抓回去还不够,知道她是这起事故的始作俑者,加上之前的硫酸事件,耗掉了沈乐辉最后的耐心。
店长跟我说她听到的八卦,好像是给沈茜也泼了硫酸,但老太太拦着,硫酸也稀释过。
可就算是这样,沈茜也得受些苦头了。
她不是有心脏病吗?
对啊,所以进了两次ICU呢。
沈乐辉也真是个狠人啊,都这样了,也没放过她。
我笑了一下,沈乐辉就是这样的人,他对自己狠,对别人就更下得了手。
可这人之前还格外纵容沈茜,现在却因为我死了,迁怒起人来又像是对一个陌生人。
这对我又算什么呢?
迟来的深情?
死后的补偿?
可我早就已经不需要了。
现在的日子很好,不再是灯红酒绿的快节奏,也没有什么事业上的勾心斗角,时间过得很缓慢,让我心像荡秋千一般轻快。
每次闻到店里各种点心和小饼干的甜香,我都觉得很幸福。
又过了两周,高远辰给我发消息,说沈乐辉去小镇上找过他们。
我把你交给我的东西给他了,他看了之后哭得挺惨的。
这倒是有些让人意外,毕竟沈乐辉一向是个在意自己形象的人,在外人面前哭的次数,没超过三次。
也是高远辰提醒,我才想起来给沈乐辉留过东西,其实也没什么。
就是那次拍卖会拍下的胸针,被我不小心带出来了,就留在了小镇。
万一沈乐辉去找店长她们,就把东西还给他。
我并不知道那枚胸针的附带简介和寓意原来是至死不渝的爱,只是觉得它并不属于我。
高远辰跟我说沈乐辉回去之后就跟疯了一样,已经因为认错人上了好几次报纸,大家都说他像个神经病。
他现在看到一个跟你穿衣风格和身材很像的人,就上去问人家叫不叫何予曦。
呵,现在这副样子也不知道给谁看,早干嘛去了?
他义愤填膺,我的心里却已经没什么波动了,以后他的消息,就别跟我说了吧,听多了也挺烦的。
终于,轮到我说放下了。
电话刚挂,就有人在外面喊:语夕姐,鲜花饼和玫瑰酥各要一斤,还有桂花蜜。
好,来了。
客人满脸笑意地走了,我注意到今天的夕阳格外好看,落日余晖洒在地上像是碎金。
突然想起妈妈说的话,有时候,一眼望到头的生活也没什么不好的。
我现在也这么觉得,因为这是一种踏实的、具象化的幸福。
5不得不说,沈乐辉的话提醒了我。
我是个什么身份啊?
只是沈乐辉养在身边的一只金丝雀罢了。
七年的时间,加上一张其实什么都不代表的结婚证,让我有了他身边只会是我的错觉。
可也仅仅是错觉罢了。
这部戏里,真正的女主已经上场,我也该退场了。
于是我连夜拟好了离婚协议,然后打印签字,一气呵成。
以前没有其他人,只有我一个的时候还能骗骗自己,我就是沈乐辉的唯一。
可沈茜一回来,我才知道,原来我这么可有可无,这么烦人碍眼。
沈乐辉,我走了。
当初是孤零零来的,现在也孤零零地走。
这房子里真正属于我的东西,其实根本就没有,所以我什么都没有带。
随便挑了趟高铁,又辗转了好几辆车,我来到一个陌生的小镇。
这里没有任何我熟悉的东西,但我却很喜欢。
这里烟火味十足,来来往往的人,随处可见玩笑打闹的孩子,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跟妈妈一起生活的日子。
镇上还开了一家咖啡店,我去应聘了咖啡师,然后就在这里安顿了下来。
一周过去,没人找我,沈乐辉更是连个电话都没有。
也是,我走的时候已经到了沈茜做手术的关键时刻,沈乐辉现在估计已经忙得连回家拿个东西的时间都没有了。
而且,就算是知道我走了,按照沈乐辉的性子,也是不会找我的。
他这个人,从来不在无关紧要的事情和人身上花时间。
直到第二周的周二,我下班回家,刚刚做完晚餐,手机响了。
我看着屏幕上沈乐辉的名字,一时间没有动作,直到快要自动挂断的前一秒,我才点了接听。
沈乐辉带着醉意的声音传了过来:怎么这么久才接电话?
你去哪里了?
家里怎么没人?
冰箱也是空的,沙发上的衬衫……和外套我上次回家就放在那里的,怎么还没洗?
我明天要飞国外……去视察那边的子公司,顺便见一个合伙人,上次我们一起去定做的那套西装你给我放哪里了?
怎么不说话?
今天被他们灌狠了点,吐了两次了,脑袋疼……你赶紧回来给我揉揉,再煮点醒酒茶,再难喝我也喝……我一直没说话,就着沈乐辉自顾自的话吃完了晚餐。
后面他声音渐渐小了,大概是说累了,又喝了酒,睡着了。
我挂断了电话,然后把这个号码拉黑。
要不是沈乐辉说的这一长串,我还真的没有意识到,原来我真像沈茜说的那样,干的事情跟保姆没什么两样。
他用我用顺手了,所以我才能在他身边待上整整七年。
第二天,我像往常一样去咖啡店上班,却在路上刷到一条新闻。
沈乐辉居然报了警,说自己的妻子不见了,在大张旗鼓地找人。
可我明明放了离婚协议在桌上,也留了便签,说明自己的想法。
对于沈乐辉来说,我明明不值一提,所以实在是有些费解他的这种行为。
但我也并没有特别在意这件事,毕竟我早就没在原来的城市。
而且以我对沈乐辉的了解,他也就是兴起找几天,过两天就不在意了。
果然,没两天就又刷到沈氏集团要跟国外一个财团合作,沈乐辉和财团的负责人一起出席晚宴的消息。
我笑了一下,微微泛着苦味,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