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小说尽在A1阅读网!手机版

去读读小说网 > 现代都市 > 畅销小说扶鬓簪花

畅销小说扶鬓簪花

暮萋萋 著

现代都市连载

《扶鬓簪花》主角沈归舟沈星阑,是小说写手“暮萋萋”所写。精彩内容:感动的热泪盈眶。“阿嚏。”知县大人一个喷嚏,感人的气氛被破坏殆尽。她回过神来,优雅地见过礼,直奔主题:“大人急急将小人唤来,不知有何吩咐?”知县也不作声,直接拉着她就往前走。本围做一团的几人动作麻利地散开,她一个重心不稳差点踩在尸体上。罪过。沈归舟蹲下身来,看着那张死白的脸有些走神。......

主角:沈归舟沈星阑   更新:2024-06-02 23:26:00

继续看书
分享到:

扫描二维码手机上阅读

男女主角分别是沈归舟沈星阑的现代都市小说《畅销小说扶鬓簪花》,由网络作家“暮萋萋”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扶鬓簪花》主角沈归舟沈星阑,是小说写手“暮萋萋”所写。精彩内容:感动的热泪盈眶。“阿嚏。”知县大人一个喷嚏,感人的气氛被破坏殆尽。她回过神来,优雅地见过礼,直奔主题:“大人急急将小人唤来,不知有何吩咐?”知县也不作声,直接拉着她就往前走。本围做一团的几人动作麻利地散开,她一个重心不稳差点踩在尸体上。罪过。沈归舟蹲下身来,看着那张死白的脸有些走神。......

《畅销小说扶鬓簪花》精彩片段


沈归舟初来南泉县的那一天,城里内河中捞出一具尸体。

她看了一眼,断定那人是因为醉酒失足跌入河中,失温溺死的。

因为这事,南泉县令摒弃男女之见,特聘她为县衙仵作。

所以,死人这事,找她倒也不稀奇。

沈归舟回头看了一眼还在烧的炭火,唉,算了,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先忙工作,下次再死。

南泉县历来治安好,继那个醉酒溺死的人之后,这是南泉县出现的第二起人命案。

随着这尸体的到来,作为仵作的沈归舟和义庄都迎来了高光时刻。

城南义庄没墙,只有几根柱子撑着,上面搭了茅草好挡些雨水。

里面一副棺材都没有,灰尘起码两寸厚。要不是门口那斗大的义庄二字,路过的人还以为这只是个废棚子。

沈归舟携着满身的脂粉香气被李三拽着手腕踏进义庄,一股淡淡的血腥味扑进鼻腔。

彼时,知县等一众带编人员,一共八人,已经全部侯在那里。

沈归舟看着这情景,不禁有些感慨,幸亏今天没死成。

有生之年,竟还能看见这些个大人物齐聚一堂的场景,何其有幸。

李老三一见知县,激动地甩开沈归舟的手,走上前去,“大人。”

他这一喊,众人都将视线转了过来。

知县眼睛一亮,急步朝沈归舟走来,“你可算是来了。”

这如至亲之人多年不见,终于重逢的场景,差点没把沈归舟感动的热泪盈眶。

“阿嚏。”

知县大人一个喷嚏,感人的气氛被破坏殆尽。

她回过神来,优雅地见过礼,直奔主题:“大人急急将小人唤来,不知有何吩咐?”

知县也不作声,直接拉着她就往前走。

本围做一团的几人动作麻利地散开,她一个重心不稳差点踩在尸体上。

罪过。

沈归舟蹲下身来,看着那张死白的脸有些走神。

十年了,她这仵作终于可以验一回人尸了。

装模作样地围着尸体转了一圈,韩娘子又动手将尸体翻了过来,仔细看了看。

经过沈归舟专业地检验,给出如下结论。

死者,男,25-30岁,脖子上有一道明显的伤痕,应该是剑伤。一剑割喉,没有凶器,也没有看到其他兵器。看尸斑,应该死了至少两天了。

南泉县地处南方,此时天气炎热,尸体已经有了腐烂的现象。

她翻看了一下他的手,手掌粗糙,有明显的厚茧子,右手虎口处更是明显,骨骼偏大,此人显然是个练家子。

她又仔细看了看,没发现有其他的伤痕。鉴于此处围观的人过多,她也不好把尸体给脱光了,再者她也没有这个习惯。

听了沈归舟的检验结果,知县沉吟了半响,问她:“依你看,此人是死于何故?”

这种事情干嘛问她?她又不是捕快,这大人未免也太看得起她了。

她斟酌了一下字句,道:“小人见识粗鄙,不敢妄下断论。大人断案如神,想必心中已有定论。”

来义庄的路上,李老三已经告诉她死的是个外地人,身上除了衣服,空无一物,想必多半是被城外最近冒出来的土匪给打劫了。

知县用他那双细小却精明的眼睛看了沈归舟一眼。

仅是一眼,大概是觉得沈归舟这张涂脂抹粉的脸实在是不符合他的审美,又转头看向尸体。

看了一眼,又将视线往上移,庄重宣布,“本官宣判,经仵作勘验,本官多方查证,死者遭弃岁山上土匪掠夺财物后,被残忍杀害。停尸一日,若无人认领尸体,就埋入乱葬岗。”

“大人英明。”忙着回去想下次死法的沈归舟对他的话没有丝毫异议,“大人,既然这里没有小人什么事了,小人便先告退了。”

知县善解人意地挥了挥手。

从义庄出来,有点饿的沈归舟先去了城里唯一一家酒楼翠云轩吃了顿饭。

打道回府时,经过城隍庙,看见两个乞丐坐在门口争吵。

“你不是说那人身上什么也没有?”

“是什么都没有。”

“那这哪来的?”

“我捡的,不行?”

“狗屁,明明是那死人的东西。我告诉你,一人一半,不然我就去告诉大老爷。”

“放你娘的屁。这就是我捡的,凭什么分你。”

“……”

沈归舟本能的反头看了一眼,看见两人正在争夺一块汉白玉令牌。

她眼睛微微眯了起来,那是那死人的东西?

这小十年,她没有踏出过南泉县,但三年前,有一个游方郎中来到这里,他们偶然相识,她无意从他的嘴里知道了很多外面的消息。

如果那个游方郎中没有胡说的话.....

整个天楚皇朝,乃至整个天下,能用汉白玉做令牌的只有晋王府。

永盛十六年冬,也是沈星阑死后第二年,北疆最大的部族阿哈族叛乱。

沈家少将军沈星阑死后,常胜之师沈家军战力大减,连连败退。

七皇子陈穆愉主动请缨,率十万大军赶赴北疆平叛。他仅用了三个月,便成功平定叛乱,绞杀叛军首领隆罗。

后三年,七皇子镇守北疆,平定各部族叛乱,对抗敌国侵扰,参加大小战役几十次,重新稳定北疆局势。

永盛二十二年新春,天子赐封七皇子陈穆愉为晋王,当朝一品亲王,随后长居京都。

可这里是南境,晋王府的令牌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死的那个人是侍卫,还是斥候,或者敌方探子?

难道.....南境要有战事了?

乞丐打了起来,这也让她回过神来。

她揉了一下太阳穴,算了,这些都不关她的事,她还是好好想想下次该怎么死才不会有意外。

上吊,服毒,泡水,捂被子,烧炭这些都是失败的。

还有什么不用流血,又不会吓到旁人的死法?

活埋?

唉,算了,这种体验有一次就够了,还是换一种。


她有些郁闷,早知如此,当时还不如直接在城里躺着,何苦受那个罪。

一个月过去,本已经是只剩残垣断壁的新安郡竟然焕然一新,虽没了以前太平时的热闹,却也是重新有了人气。

当日沈归舟离开时的堆尸如山,血流成河仿佛只是一场可怕的幻境。

拉住路边一过路的小哥问最近发生了什么大事,小哥立马滔滔不绝的给她普及起来。

一个月前,后吴的赤影军团偷袭新安城,参将姚廉率军死守四天后,城池沦陷。

敌军拿下新安城后,又派一万大军直奔猿猴峰,人人自危。

敌军来势凶猛,又势如破竹,猿猴峰虽有天险,但三千将士也是寡不敌众。

就在大家以为猿猴峰也会新安城一般血流成河时,晋王陈穆愉亲率兰州营三万将士赶到支援,和猿猴峰守军前后夹攻。

晋王用兵如神,只用了两天就将一万敌军尽数剿灭。

后吴赤影军团的不败神话,被晋王破灭。

猿猴峰大捷后,晋王率部乘胜反击,十天一连收复失守的三座城池,其中最先收复的就是新安城。

收回新安城后,晋王派人安葬城中牺牲的天楚将士们,还同时派心腹帮助百姓们修复城池,重建房屋。

那些外出避难的人观望了一阵,又慢慢的回了家。

短短一个月,新安城就焕然一新,虽没有恢复以往的富庶繁华,却也是井然有序。

小哥还滔滔不绝地讲了很多,但无外乎都是对陈穆愉的夸赞。

看他唾沫横飞,满眼崇拜的模样,沈归舟要不是早就见过陈穆愉,都要以为他讲的不是人,而是神。

不过对于陈穆愉,沈归舟倒是有了重新的认识。

看来他不仅长了一张吃软饭的小白脸,还有着一颗七窍玲珑心。

隐隐觉得这个形容好像有点不对,可是仔细想了想,好像又没有不对。

但是不管怎样,这结果正是沈归舟想见到的,那血洒于此的一百多名将士的鲜血总算是没有白流。

进了城看见一切都井然有序,沈归舟不禁对那小白脸生出几分佩服来。

这人仅靠着南境这薄弱的防守和兰州营的三万兵力在短短一个月内让南境的局势完全逆转,足以显示他卓越的军事才能。

然再观这有条不紊的新安城,又足以窥见他的治理有方。

退一万步讲,至少是帐下能人不少,且能知人善用。

这样的人,能在短短三年内取代沈家征服整个北疆也不足为奇了。

只是,若这种人成为敌人,或者成为对手绝对是个大麻烦。

有了陈穆愉这尊大神,南境的一切在经历了最初的慌乱之后,都慢慢的好了起来。

至于南境的和平,沈归舟想,只要朝廷援兵一到,那也就不远了。

虽说现在后吴势头还猛,但他们失了赤影军团,对他们来说是不小的损失。又有陈穆愉坐镇南境,他们也讨不到什么便宜。

这一点,从沈归舟走进客栈到快把一桌子美食解决掉,几乎人人都在说陈穆愉两日前亲率一万将士在南境重镇歼灭敌军两万的伟绩就可以看出。

养了个伤,发现局势又朝着好的方向发展,沈归舟还是很欣慰的。

唯独对于她自己,好像有点脱轨了。

不知道是不是当日的伤太严重,还是她用的草药和她破身体不兼容,她失去了味觉。


逛窑子怎么啦?谁规定的女人就不能逛窑子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无关乎男女。

你丫的开窑子的不嫌自己恶心,反倒嫌客人恶心了,什么逻辑?

再说,谁说上窑子就是来嫖的。她找个粉颜知己,进行心灵交流,不行吗?

庸俗。

她也想找男人啊,可是这穷乡僻壤实在是没个拿的出手的男的啊。

心里虽然不爽,但是沈归舟也没打算和这老妖婆计较。

比起这个,更让她上心的是另外一件事情。

以后她也见不到红云了?

什么意思?

她们知道她准备死了,以后不会再来了?

不可能,这事她没和任何人说过。

那就是红云遇到了哪个土豪,被赎身了?

或者红云看上了哪个小白脸,用自己的私房钱赎身,准备和小白脸跑路了?

再一想,沈归舟觉得这些都不可能。这地方应该没有这等土豪,更不可能有让红云愿意倒贴的小白脸。

她环视了一周,突然发现不对劲的地方。

平常十个人有八个是姑娘的红袖楼,竟然有点座无虚席的意思。

她看着那些和姑娘们调戏相互揩油的汉子们,觉得他们的打扮是分外的眼熟。

她差点泪奔,艹,今天难道是弃岁山的土匪放风的日子?

在翠云轩砸场子不说,竟然还组团来狎妓。

这也太不把官府放在眼里了吧。

沈归舟挑了挑眉,见他们都忙着没空搭理自己,便提着裙摆上了楼。

红袖楼不大,不是每个姑娘都有一个房间。不过,红云是花魁,花妈妈倒是给她分了个房间,上楼左拐第二间便是。

沈归舟提着裙摆上了楼,还未到红云门口就不自觉停下了脚步。

耳力过人的她,还未靠近就听到红云类似痛苦但又夹着兴奋的声音。

同时听到的还有异性粗重的喘息声……

沈归舟那张万年不知道羞的脸,今天第三次发红。

古人云:保暖思淫欲。

看来她们这红云姑娘现在是真的很忙。

沈归舟不是什么良善之人,却也知道坏人好事,是要遭天打雷劈的。

站在那里听了会,里面动静越来越大。

这房里两人一时半会是停不下来。

犹豫片刻,沈归舟又转身下了楼。

刚到楼下,正好遇见一长得贼眉鼠眼的汉子搂着两百斤的姑娘上楼。

看着他们留下的酒菜,她随手端了两碗荤的找了个视线好的角落坐下。

动手捻了一块红烧肉扔进嘴里,她差点流下泪来。

他大爷的,终于可以好好坐着祭祭她的肚子了。

她一边吃着东西,一边看着红袖楼里那些参差不齐的姑娘被那些个糙汉子急不可耐的拖进房间,砸了咂舌。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素的久了,只要是母的,看在眼里都是天姿国色。

沈归舟在这醉生梦死的氛围中吃了两盘肉,还喝了两壶酒后,楼上红云房间里的动静不但没有停下来,反倒是越来越大。

坐在这楼下,她都能清楚听见红云的叫声。

她掏了下耳朵,心中腹诽,这红袖楼的隔音效果未免也太差了。

看来美人今晚是真的没空陪自己了,摸了摸吃的滚圆的肚子,有点小纠结。

今晚自己是干脆回白歌镇还是去后院柴房找个地方将就一晚?

她心里笑了一声,本来想着最后道个别,没想到,还是想多了。

看来,有些事,还真的是人力不能强求的。

既如此,就算了吧。

“哟,这里还有一姑娘呢?”

沈归舟飘忽的心思被突然冒出的声音给打断。

那人口齿不清,声音哑的比鸭子还要难听十倍不止,“美人,怎么一个人坐在这里?太可怜了吧。不过,没关系哥哥我,疼,你。”

沈归舟敛起心思,循声抬头,看着眼前这个穿了一身狗毛的猥琐男人,心情有些复杂。

她竟然在一天之内被调戏了两次。

这可是她近二十八岁的人生中从未有过的奇迹。

那人晃晃悠悠的坐在她对面,贼眼盯着她的脸半天没聚焦,身上的酒味差点把她给熏死。

今晚这红袖楼来了十几个男人,而这楼里算上老鸨自己也就十个可以接客的。

男女比例一失调,自是有些人吃不到肉。

沈归舟记得很清楚,这家伙搂着的姑娘刚刚被人给拖上楼了。

他显然是将她当成了这红袖楼的姑娘。

一天被人调戏了两次,沈归舟按说是应该气愤的。

可是,她又觉得,他们这也算是有眼光。

如此一来,已经快三十的老人家心情真的有点复杂。

“砰。”

一声巨响,男人歪着嘴倒在了桌子上,没了反应。

看着他身后举着酒坛子的红云,沈归舟挑了下眉,佩服地伸出大拇指。

她竟然忘了还可以这样做。

红云翻了个白眼,将手里得酒坛子扔在桌子上,伸出脚踹了那人一脚。

她是想把人给踹开,可惜动作很彪悍,结局不太理想。

那人没被踹开,她自己反倒是腿软得向后踉跄了下。

沈归舟伸手帮了下忙,直接将人拖到地上。

也不知是红云那一酒坛子威力太大,还是他喝的太多,那人愣是没一点反应。

红云坐下来,自己给自己倒了杯茶,一口灌了下去。

她发丝微乱,衣裳半解,露出的脖子和手腕上青一块紫一块,小脸微红,嘴唇红肿,一股情欲的气息在她周身环绕。

沈归舟想着之前听到的叫声,忍不住佩服起眼前这姑娘来。

“之前听你喊得那么惨,还以为你今天下不了床了呢?”

红云咽下茶水,冷哼一声,“老娘那是故意的,你不知道,男人就是喜欢在床上叫得惨的女人。”

红云又斥了一声:“就那种男人,再来三个,老娘我照样应付的了。”

沈归舟投去敬佩,“您老威武。”

她也喝了口茶,只觉透心凉,就又放了下来,“不过,你也悠着点,钱是赚不完的,没必要这么拼命。”

红云连喝了三杯茶才放下杯子,听着沈归舟这话,她笑了。

笑得妩媚多娇,也是无奈凄凉。

“可是不是每天都有这样好的机会啊,你知道我今天赚了多少吗?”

沈归舟没接话。

红云伸出三根手指,妩媚一笑:“三片金叶子。”

小说《扶鬓簪花》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



等她慢悠悠的喝完粥,再将剩下的牛肉打包走出翠云轩时,陈霄正好从外面进来。

两人擦肩而过,弄得她伸出去的手尴尬地收回来。

走了两步,陈霄突然回头,“韩娘子?”

她下意识回头,正好看见陈霄眼里的疑惑和惊讶。

又是这个眼神,莫名其妙。

这几个人今日都中邪了?

还是说,自己毁容了?

毁容?

盛清月脑中有光闪过。

她的脸!她洗了脸之后没上妆。

卧槽。

她下意识往江为止的方向看去,只见他正好也在看她,眼神深邃。

他开始那个眼神……靠,他认出她了。

心头莫名的冒出心虚,她快速转回视线。

她扯出得体有礼的笑容,挥手和陈笑霄打招呼,“早!公子这是有事忙?那您继续,我就不打扰了,告辞。”

一口气将话说完,未等陈霄开口,迅速转身走人,留给他们一个潇洒的背影。

盛清月面上镇定,实际是飘着离开翠云轩的。

如果可以,她恨不得飞。

他认出她了,为何没有揭穿?

江为止看着她慌乱的离开,眼色沉了些。

她这是知道自己露馅了。

仵作……难道真的是个巧合?

那为何她没有将昨日的事报官?

是害怕的明哲保身,还是不想多管闲事……

一旁的云泽见他一直盯着刚刚那人,心中一凛,“公子,那位姑娘是有什么问题吗?”

姑娘。

江为止收回视线,心中冷笑一声,“去县衙打听一下昨日那位仵作。”

云泽不解,怎么好好地提起仵作了。

不过,主子命令,他不会质疑,“是。”

盛清月出了翠云轩的第一件事,便是跑去买了盒胭脂。

找了个没人的巷子给自己好好打扮了番,才慢悠悠的回白歌镇去。

至于翠云轩里的那几个人,终究不过是路人而已,今日一过,他们就再不会有瓜葛,不需费神。

快要出城的时候,遇到摆摊说书的陈瞎子。

好好的道路里三圈,外三圈,她挤了几次都没能过去。

南泉县是个有意思的地方,这十年来,整个县里最大的事就是县东头的吴老爷竟然有钱娶了个妾。

要知道,就算是知县家可都是没有多余的银子养妾室的。

所以,这吴老爷因娶了个妾一跃成为县里首富。此事在茶楼酒肆,街头巷尾整整被说了三年热度才渐渐淡下来。

这一耽搁,她发现天天拿着吴老爷家小妾说事的陈瞎子,今日讲的竟然是昨日土匪进城的事情。

南泉县素来太平,稍有风吹草动,不出一个时辰,传遍全县。

昨日那么大动静,大家这么快知晓此事也不奇怪。

盛清月惊讶的是,那陈瞎子讲的绘声绘色,虽有夸张言辞,却也八九不离十。

她不禁怀疑,难道陈瞎子昨日就在现场。

可是,他不是个瞎子吗?

反正没事做,听听说书正好打发时间。

他绘声绘色的演讲,验证了盛清月昨日的猜测。

昨日她从翠云轩开溜后,对峙的两伙人直接动了手。说打架也不准确,应该说是一方赢得了压倒式的胜利。

据陈瞎子说,那个气质卓绝的年轻人,连兵器都没亮出来,直接用筷子当兵器,只听‘唰唰唰’之后,十几个土匪全成了尸体。

路过的人目睹了整个过程,赶紧连滚带爬的去报官。

李老三带着衙役刚出县衙大门,那杀人的一行人自己走进了县衙。

有消息灵通之人打听到死的是弃岁山上穷凶极恶的土匪,也惋惜这杀人的倒霉。

虽然死的是土匪,乃为民除害,可是他们不是官差。那么多条人命,怎可随意杀害。

众人都认为这几个外地人必定是出不了县衙了。

一个时辰后,守在县衙门口看热闹的人看到一个不起眼的小丫头跑进县衙。

没过一会,李老三领着一群衙役和那丫头急匆匆从县衙里出来。

有眼尖的人认出,其中有两个正是下午那一行人之二,一点也不像是杀人犯该有的待遇。

一个经常守在红袖楼后门的乞丐认出红袖楼的小月,震惊的众人又嗅到了八卦的气息。

大家连饭都不回家吃,赶紧追着他们到了红袖楼。

跑得快的喘着气看到莫焰的手起刀落,即使大半的吃瓜群众被吓得魂不附体,回去的时候,却也不忘奔走相告,和三姑六婆、街坊四邻分享讨论今日见闻。

跑得慢的人则看见他们平常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知县大人亲自将那几人送出了县衙。

和众人想象的不同,一行人毫发无损。

还不到天亮,整个南泉县的人都知道昨天弃岁山的土匪被几个外地人给杀了。

只是,最后这个结论盛清月听起来总觉得怪怪的。

更有意思的是,陈瞎子的故事里竟然提到了她。

严格来说,翠云轩的事的确是因她而起,也是她让小月去官府告发的。

她觉得稀奇的是,陈瞎子在说她时,竟然说了句红颜祸水。

虽然他很快就意识到自己用词不妥,换了个说话——丑人多作怪,听的盛清月更是别扭了。

她在心里骂了两句陈瞎子,好奇自己此刻冲到陈瞎子面前,他会是什么反应。

看了一眼,那里三圈,外三圈都是在她的事情上找到共鸣的人,盛清月理智地压下了这个念头。

她低下头,默默退到最外面。

小说《扶鬓簪花》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



惊吓在瞬间又变成了惊讶,看的众人有些回不过神来。

红衣女子,沈归舟抚额,“诶,不是吧你,又来这招?”

好些人已经反应过来,相对于之前的惊恐反倒是嗤笑起来。

右边光着上身的张屠夫将手里的杀猪刀甩在砧板上,操着粗哑的大嗓子对她笑喊:“沈姑娘,怎么你的马又死了?”

—个‘又’字表明了这样的场景显然他们并不是第—次见。

听闻张屠夫此言,旁边发出—阵哄笑。

沈归舟看着地上那“躺尸”的老马,抬头尴尬的朝着张屠夫笑了笑。

还没来得及说话,和张屠夫隔街相对的卖马肉的李屠夫举着屠刀也朝她喊。

“沈姑娘,你那老马还不肯卖?再不卖,你就只能挖个坑给它埋了。这样,上次说二两银子,这次我再加—两,三两银子如何?”

沈归舟抬头看了—眼李屠夫,咧嘴—笑,如骄阳—般,差点晃了众人的眼。

从她那张嘴里脱口的话又瞬间将看失神的众人拉了回来。

“三两银子?呵,李二狗,你怎么不让我直接将它送给你?”

声音不大,也不算泼辣,但听她说话就知道她不是个好惹的女人。

大家都熟,—个卖糖葫芦的也搭起了话。

“就是,李二狗,人家那么大匹马,你出三两银子,你怎么不干脆说让人送给你算啦?你到底还要不要脸?”

李二狗完全不在乎大家的鄙夷,无耻地腆着脸道:“如果沈姑娘想要把马送给我,我也完全可以接受。”

他还猥琐地盯着沈归舟的脸咽了—口口水,道:“当然,如果,沈姑娘你能把你自己送给我,我更乐意接受。”

他此话—出,本来还哄闹打趣的众人诡异的静默下来。

李二狗见沈归舟突然眯着眼睛皮笑肉不笑的露了—个表情,终于后知后觉自己色心—起狗胆包天地说出了要命的话。

还未等他后悔,沈归舟轻轻举起了手里的马鞭。

下—秒,他面前那挂满了马肉的案板四分五裂,和他得那些马肉—起四散飞了出去。

还不等他有所反应就觉得下身—凉,带着死亡得气息扑面而来。

他是在周围人的大笑中回过神来,只见沈归舟还是懒懒散散地站在原地,马鞭就握在她手里,看着人畜无害。

沈归舟用马鞭对着他随意—指,眼睛看着地上‘躺尸’的那老棕马,“你再不起来,就和他—个下场。”

话—说完,装死的老棕马立马站了起来。

沈归舟嫌弃地看了它—眼,提着包袱走人。

老棕马乖乖跟在她的身后,精神抖擞,哪里还有之前耸眉耷眼要死了的模样。

见她们—人—马过来,人群自然而然地让开了—条路。

那—人—马走出人群,李二狗才回过神来。

发现所有人都在指着他大笑,他—脸惊魂未定的顺着众人的视线朝自己看去。

这—看,直接呆愣当场。

他身上的那条肮脏的裤子不知何时变成了两块破布躺在他的脚边,本就光着上身的他此时全身上下就剩—条裤衩子。

大庭广众之下,几乎全裸。

“啊。”李二狗尖叫—声,捂住下身朝后面的小巷子跑了。

“哈哈哈哈......”

卖猪肉的张屠夫追着他喊,“李二狗,玩砸了吧,沈归舟你也敢惹,你真特么的是不怕死。”

卖馄饨的胡大头也追着喊,“别跑啊,李二狗,牡丹花下死,你有什么好跑的?”

小说《扶鬓簪花》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



她抬头看了眼如残血的夕阳,觉得是真的美。

若是,能来壶酒,最好是那露上白就好了。

夕阳,美酒,最后还能放肆的挥舞手里的剑,这好像是她曾经幻想过的死之前的场景。

曾经以为这愿望不会再实现,不曾想,世事无常,她最终得偿所愿。

就是,若还有一美人,下一刻她就奔赴黄泉,她也死而无憾了。

想到美人,唐书墨眼前竟然浮现了陆瑾庭的那张脸。

她有点后悔,当时应该在那张脸上摸两把的,真真是可惜。

将手里的长剑插入一个小头目的胸腔,一把长剑也从背后穿过已经快要累的虚脱的她的胸口,同时,还有很多刀剑砍在她身上不同的地方。

用尽最后的力气将剑从那人身上抽出来,快速一反手,准确无误地划破围攻她的一群人的脖子。

当剑锋划破最后一个人的脖颈时,唐书墨再也握不住手里的剑,身体不受控制的倒下去。

在倒下的那一刻,她正好看见不知何时已经悬挂在天边的圆月。

不知怎地,唐书墨突然想起很久之前听过的一个传言。

如果一个人看到的月亮是红色的,那证明他已经死了。

红色的月亮,看来这次她是真的要死了。

在这红色的月光下,唐书墨记起了那句完整的诗。

鸟归息舟楫,星阑命行役。

乌鸦的哀啼声吵醒了唐书墨,她挣扎着睁开厚重的眼皮,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要把这些乌鸦全给烤了。

下一秒,映入眼帘的那张近在咫尺的看不出本来模样的脸让唐书墨这嚣张的想法瞬间烟消云散。

好一会儿,她才想起一切。

只是,她有点疑惑,她不是死了吗?

可是,若是死了,这地狱怎么和自己死前的城门口一模一样。

唐书墨伸出手想要把那暧昧地靠着自己的脑袋给推开,整条胳膊僵硬的有些不受控制。

她这才发现她是躺在尸体堆里。

不,这个说法还是不够贴切。

估计是她之前倒的太快,那些被她杀掉的敌人竟然全部倒在她身上,彻底把她压了个严实。

在心里咒骂了一句他大爷的,妈的这些人真的是死都死这么齐心。

这一刻,唐书墨终于意识到了一件事。

她竟然没有死。

偏过头看了一眼天,月亮还在她晕倒前的位置,正常的颜色。

这样都死不了,看来她真的是个怪物。

那以后,她还有必要浪费精力寻死吗?

她想笑,一张嘴发现自己发出的声音沙哑的厉害,最终落在自己耳朵里的是怪异的“咯咯”声,真的是比那乌鸦还叫得难听。

全身的痛楚随着意识慢慢回笼,唐书墨实在是不想动,只是那乌鸦啼叫得她脑瓜子生疼。

她挣扎着从一堆尸体下爬出来,借着手边的长剑艰难站起来。

周围除去乌鸦的叫声再也没有任何声响,借着冰冷的月光她能看到的是满地尸体,还有啄食的乌鸦。

这群畜生见到有人站起来,竟然也没有要离开的意思,依旧在那些尸体中啄得欢腾。

唐书墨有点懵,难道她仅仅是晕了一会,这个夜晚还没有过去?

她环视一周,认清是自己想多了。

她虽看不清那些尸体的模样,但能闻到一股浓烈的尸体腐烂气息。

这天气,这么大的腐烂味,说明这些人至少死了三天。


“哈哈哈哈......”

这苏阳城的人十个有六个认识小清,两个不认识却必定也是知道她的大名的,剩下两个必定是刚来这城里的外乡人。

—刚刚进城的书生听大家聊起这小清,似乎是个了不得得人物。

想起刚刚那红衣女子虽不是倾国倾城 ,却也算的上是天生丽质,貌美如花。

他心中着实好奇,便向卖馄饨的胡大头打听。

“掌柜的,为何大家提起这小清都是这般神色,依小生看,这沈姑娘是个难得的佳人,为何大家都好像很怕她似的?”

几人说的热火朝天,终于记起还有—外来人。

老板好心解惑,“她啊,是赏金猎人,专门给官府捉拿江洋大盗的。”

“原来如此。”

书生刚刚那颗听八卦听的惊恐的心松了—口气。

想起那张笑起来有点慵懒,却貌美如花的那张脸,不禁有点心神荡漾。

可又想到她刚刚竟然提了—颗人头穿街走巷,以及刚刚那—鞭子,他又忍不住的哆嗦了—下。

胆子—向不大的他赶紧低下头吃面。

街头被众人议论纷纷的小清在两刻钟后走进了朱华街最中间的苏阳衙门。

“沈姑娘,这次是谁啊?

见到她,守门的衙役热情的和她打着招呼,还有人立马热情的来给她牵马,看的出来,他们之间已很熟稔。

“五百两。”小清毫不矫情的将缰绳扔给他们,懒散地回了三个字,就提脚迈进了衙内。

“五百两?”守门的两个衙役你看我,我看你,—下子没有反应过来。

直到看她那火红的衣裙消失在影壁后,对视的两人恍然大悟—般,异口同声:“难道是金刀狼?”

两人眼里写满了难以置信,可他们想了—圈,目前值五百两赏银的好像也只有那金刀狼。

他们想向小清确认—下自己的猜想,可回头,哪里还有小清的身影。想要冲进去确认—下,无奈两人又正在当值,没有办法走开。

两人觉得小清手里提的就是金刀狼的首级,可又觉得太过玄幻。

那金刀狼在他们这衙门里最近的名头那可是响的很,莫说商旅,就是他们衙门,都不知道折了多少人在他手里。

他们大人前段时间还特意派了人前去围剿,都是死伤惨重,无功而返。

若不是如此,他的人头赏银也不会—而再再而三的上涨,—直涨到五百两。

那可是他们十几年的俸禄啊。

如今小清把他的人头给提了回来,这能不让他们失惊和诧异吗?

可—想到那个提着人头进门的人是她,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可能的。

毕竟,比金刀狼更凶狠的人物也折在了她的手里。

那可是仅用不到半年时间,就成为了苏阳黑白两道都闻风丧胆的人物。

若真是杀了金刀狼,似乎也没有什么可稀奇的。

—盏茶过后,见着小清—脸财迷地点着银票从他们面前走过,两人终于彻底相信那让他们大人夜不能寐的金刀狼真的是折在了她的手里。

看着她手里的银票,两人是又羡慕又佩服,不禁疑惑,这女人到底是何方妖怪。

戌时正点,除去—些特殊的地方此刻还是灯火通明外,热闹的苏阳城已经慢慢安静下来。连接北城门的朱华街从北到南,也没有见到几个人。

守城的士兵正准备将城门关闭,就见—队人马护着—辆大黑马车朝着城门走来。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您的评论需要经过审核才能显示